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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洲、亚洲(台港澳除外)2014年春季及秋季学期校际交流项目选拔的通知
编辑:郭淑敏发布时间:2013年10月08日

如下转国际处通知,详情请见通知正文及附件。请有意申报的同学务必于10月14日11:30前将完整纸质版材料提交到辅导员处。同时,请填写附件3:学院回执,并发送电子版至shumin_guo@xmu.edu.cn

                                                        学院外事秘书处

 

各相关学院:

为鼓励我校更多优秀学生出国交流学习,我校现推出2014年春季学期和秋季学期美洲和亚洲(台港澳除外)校际交流项目14个,现将项目选拔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 申请人必须是在读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如有项目面向硕士研究生开放,申请人必须征得导师和学院的同意

2. 申请人必须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组织能力、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3. 入选者于交流学校交流学习期满后需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遵守交流院校的规定,不得于交流院校学期结束前提早返回

4. 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往返旅费、学习期间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及其它杂费;

5. 大部分项目免交交流学校学费,但在我校学费必须正常缴纳,在我校住宿按公寓办要求办理退宿或正常缴纳住宿费

二、选拔办法

1. 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到所在院系报名,各相关学院经过筛选并向国际处提交推荐名单,所有项目均不接受学生个人的直接报名申请

2. 各学院必须严格按给定的名额推荐候选人,超出限定推荐名额的,国际处将拒收材料;

3. 各学院将推荐材料及名单送至学校国际处。国际处负责审核申请资料,材料合格者将参加我办与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院组织的面试。

三、申请人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1份;

2.学生成绩单1(须盖学院印章和注明GPA)

 

四、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请学院务必于1015日前将学院回执及申请材料送至国际处,学院回执需同步发送电子版至zzy802@xmu.edu.cn。邮件主题注明:学院名称。

                                                       国际处

2013106

 

 

附件1:2014年春季及秋季学期美洲、亚洲(台港澳除外)校际交流项目一览表

附件2:厦门大学学生出国出境交流项目申请表

附件3:学院回执

附件4:部分学校factshe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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