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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评奖工作的通知
编辑:snchen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6日

关于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评奖工作的通知

2020年校庆期间将评选颁发“文庆奖学金”、“本栋奖学金”、“亚南奖学金”等多项校级奖学金,现将各项奖学金评奖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鍥剧墖1.png

本次评选对象为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二、参评学生资格审核

1、学业成绩:

1)参评学生的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课程不含全校性选修课。参评前三个学期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在学期间的所有年度成绩;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实际在校所有年度的成绩计算。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前5%

3)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的课程成绩为评审年度成绩,评审年度以参评时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参评前实际在校最近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成绩为依据。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详见《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2、志愿服务

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192月至20201月);

3、奖项兼得冲突

1)获得过2019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2019国家奖学金、2019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本次校级奖学金(文庆、本栋、亚南三大奖除外)。

2)获得本次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不能参评2020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和2020年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但是可以参评2020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3)凡已获得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本科生,原则上不再参评这三项奖学金。

4、违纪处分方面

(一)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二)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三)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5、限制性条件

建设银行奖学金、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中国银行奖学金:本科生候选人要求是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参评年度成绩在同年级本专业前15%以内;

福建农信“福万通”奖学金:体育锻炼达标;撰写或发表过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等相关内容学术论文或文章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曾在福建农信系统实习、调研或参加其他相关学术活动并形成报告的学生,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年级务必按照要求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报学院备案。

(三)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申请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厦门大学三大奖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本科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电子材料,一式一份)。

2. 申请其他校级奖学金同学需提交材料:

电子版《厦门大学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202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申报情况表(校级奖学金)》。

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材料确保详尽无误后,各班学习委员组织民主评议,将材料整理汇总好提交至学术部部长黄灿嘉青协审核志愿者工时,学术部审核相关事迹。

3.相关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三)提交材料截止时间:3月10日(周17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注意事项:

1.参评文庆、本栋、亚南奖学金实行差额评定,候选人落选之后仍可以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

2.本科生参评的奖学金评审按《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厦大学〔2011〕42号,附件)执行。

3.各项奖学金的申报条件除按以上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奖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所申请奖学金的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审条件。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均可从学生处主页下载专区下载。如对评选条件有疑问的,可事先与学院沟通。对于在学校评审阶段或评审后发现不符合评选条件的,将直取消相关候选人的参评资格,不在本单位递补。

4.请申报学生按照表格的要求和范本填写各项内容,尤其是申请三大奖的同学,评奖委员会委员将通过审核候选人所提交的材料后投票产生三大奖的获奖名单。学生申请三大奖的事迹材料包含该生在校期间所有综合表现,所列事迹必须附带相应的有公章的证明,并且按照事迹的重要程度排序,无证明的或者不按要求填写的事迹将从汇总材料中予以删除

5.请审核上报材料中姓名和学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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