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关于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学校下达我院研究生2018年下半年校级奖学金3项,即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特等奖提名人(差额)1名;光华奖学金一等博士生1名;华为奖学金二等硕士生1名,三等硕士生1名,其中华为奖学金定向为二年级硕士研究生。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项奖学金名额分配指标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申报名额:各单位可分别申报1名研究生作为“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候选人。学校将从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中差额评定1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奖励金额1万元),其余学院落选的候选人不再参评本次其他校级奖学金。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差额评定的这名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将作为我校2018年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报送宝钢教育基金会,由基金会在全国范围内差额评审,最终确定其是否获得特等奖,如若该生获得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则奖励金额增加至2万元。
除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执行差额申报外,其他奖项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进行分配。
为避免个别申报者材料不符合评奖条件导致奖项出现空缺现象,各单位可同时申报1-2名候补人选,候补人选应在申报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备选人员”。若有学院推荐名额出现空缺的情况,该院指标将在其他学院申报的符合条件的备选名单中予以递补。
根据学校统筹,我院研究生校级奖学金名额为:光华奖学金一等博士生1名,5000元/名,少数民族研究生优先;华为奖学金二等硕士生1名,5000元/名,华为奖学金三等硕士生1名,3000元/名,华为奖学金定向为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二、各项奖学金的评审办法
各奖学金奖项评审参照以下文件执行(附件3):
1.《厦门大学学生表彰奖励暂行规定》(厦大学〔2013〕18 号)
2.《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修订稿)》(厦大研〔2013〕17号)
3.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细则
参评人选除应符合以上评审办法规定的条件外,还需符合所申请奖学金具体评审办法中所规定的限制性评奖条件。
三、奖学金评审程序及报送材料
参评同学应严格按照需要提交的材料及要求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分别为:
9月19日(周三)下午17:30;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mathtw@xmu.edu.cn,主题标明为“2018年下半年研究生校级奖学金评奖--XXX”。纸质版送至学院办公室B308,陈淑铌老师。
需提交的材料:
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附件1所有文件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本人2寸彩色免冠标准照片;
光华奖学金、华为奖学金:附件2所有文件电子版、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请按照以下顺序整理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①科研成果为已刊登的期刊论文,提供的期刊复印件应包括封面、目录和正文三部分;
②有DOI号并且以快报形式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需提供图书馆的文献检索证明并加盖检索证明公章;
③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以《厦门大学人文社科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厦大人〔2017〕93号)为准。
④研究生理工、管理类JCR分区参照“JCR期刊目录(最新版)”(可登陆http://www.fenqubiao.com/查询);
⑤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请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并通过审核,在系统中打印出《研究生科研成果汇总表》。
为不影响学院评奖进度,请参评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联系人:陈淑铌 258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