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校庆期间学院将评选颁发“白鹭奖学金”、“93数学奖学金”、“快乐学习奖学”、“厉则治奖学金”等多项院级奖学金,现将评奖评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的项目、奖励名额、奖励金额及奖励对象
项目 | 院级奖学金 | 白鹭嘉奖 |
白鹭奖学金 | “93数学”奖学金 | 厉则治大学生成长奖学金 | 快乐学习奖学金 |
奖励金额 | 一等:5000元/名 二等:3000元/名 | 5000元/人 | 5000元/名 | 2000元/名 | 3000元/名 |
奖励对象 | 一等: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 二等:本科生6名,研究生4名 | 本科生5名 | 本科生4名 研究生2名 | 本科生10名 研究生5名 | 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和集体 |
本次奖学金评选对象为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研究生。白鹭嘉奖面向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白鹭嘉奖用于表彰在思想引领、科创竞赛、文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以及其他重大活动中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个人和集体,可由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白鹭嘉奖单独评选。
二、奖学金参评学生资格审核
1、学业成绩
1)参评在上一学年度(2016年9月-2017年8月)的综合成绩在专业前50%,学年度内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
2)有校际交流学习经历的,按学分转换后的成绩计算。
2、志愿服务
上一学年度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2016年9月至2017年8月);工时的计算以志愿服务系统为准。
交流学生工时计算扣除交流学期(工时按长学期3.5小时,小学期1小时)工时。如一学年要求8工时,交流一长学期,扣除3.5,还应有4.5个工时才能参评。
3、社会实践
“厉则治大学生成长奖学金”必须有参加社会实践,需出示社会实践证明。
4、宿舍管理
参评学生所在宿舍在上一学年度内应认真遵守学校宿舍管理相关规定。对该宿舍违规电器使用、垃圾不落地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综合校级卫检、院级卫检和学院学工组突击检查情况(每月通报一次),对参评学生进行综合考察。
5、奖项兼得冲突
1)在评奖学年度内(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各项校级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外)与本项院级奖学金不可兼得;
2)推荐参评校级奖学金未能获奖的,可优先获得院级奖学金参评资格;
6、违纪处分方面
(一)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二)颁奖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撤销其获得的奖学金,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和收回获奖证书,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并不得参加下一学年度的评奖。
(三)在评选年度内受到违纪处分取消评奖资格。
(四)着重考虑学生在重要活动、关键时刻的表现,不服从组织安排,临阵退缩,违反学校及学院规章制度,给学院带来不良影响者,取消评奖资格。
三、奖学金评审要求及材料申报要求
(一)申报校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的事迹材料须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
(二)班级民主评议
各年级务必按照要求组织班级民主评议,并填写《厦门大学申报院级奖学金的本科生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1)报学院备案。
(三)申报学生需提交材料及要求
1.本科生
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本科生)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2;电子版《2018年院级奖学金申报情况表》,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提交至各班学习委员,各班学习委员组织民主评议,将材料整理好后提交至学术部部长吴昕怡。
2、研究生
提交纸质版、电子版《(研究生)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一份,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只需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给余娇妍1035166433@qq.com。
3、申报白鹭嘉奖:提交纸质版、电子版《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白鹭嘉奖突出事迹申报表》以及纸质版相关事迹证明材料,本科提交至吴昕怡3437275290@qq.com,研究生提交至余娇妍。
4、相关证明材料:
(1)学习成绩登记表(本科生提供推优版本),需经教学秘书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厦门大学大学生志愿服务证明,包括从事社区服务、环保服务、健康救助、抢险救灾、赛会服务、公益服务、支教服务等活动);
(3)参加社会实践及其他社会活动的证明材料;
(4)英语等级考试证书复印件;
(5)荣誉称号获奖证书复印件;
(6)奖学金获奖证书复印件;
(7)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果是团体项目,需由带队老师注明参评学生在该项目中所贡献的工作量);
(8)科研成果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截止时间:5月2日(周三)下午17:00。
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交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评奖程序
1、学院下发评奖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学生工作组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学生工作组、班主任对申请者进行初审,学院评奖委员会和奖学金捐资方审核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3、公示征求意见,并将获奖学生情况呈报捐资方。
4、学院举行颁奖仪式,颁发奖学金及证书。
5、若本年度评选结果不足额,奖学金可累积至下年使用。
五、注意事项
1.所有纸质版材料与电子材料的内容(包括名单顺序)必须一致。学生的姓名和学号、银行卡号切勿出现错误的情况,否则将影响奖学金的正常发放和奖状的正确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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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