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增强团员、团干部先进性,为推动学校发展而奋斗,校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委”和“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等团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在校注册团员。
二、申报条件
(一)厦门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工作能力强,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2.认真做好“三会两制一课”、“推优入党”、收缴团费等团务基本工作,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不断提升团支部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积极开展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与校园文化活动,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4.组建成立志愿服务队(站),经常开展共青团员义务星期六活动等志愿服务活动。能够经常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至少组织或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0次以上。
五四红旗团支部的推荐比例为基层团支部总数的10%,上一年度被评为五四红旗团委的单位增加1个推荐名额(名额未列入附件的分配表中,自行增加)。“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从本次获奖集体中评选产生。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为本科生团支部1个,研究生团支部1个。
(二)厦门大学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
1.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带领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工作,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任务。为同学办实事、解难事,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
优秀团支部书记从本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书记中产生。学院还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学院团委下辖团总支数超过2个的,可推荐2名优秀团总支书记,不占用本单位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三)厦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
1. 带头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理想信念坚定。品德高尚,参评年度内未受过任何行政处分。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课外学业学术科技活动、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等团的活动,保持团员先进性,热心帮助同学进步。
3.本科生学习成绩优良,评奖年度无挂科,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40%,且思想政治理论课和体育课在70分以上;研究生学习成绩优秀,专业知识扎实,具有突出的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能力,且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成果或实践创新项目者优先评选。
4.已在福建数字共青团团务服务系统完成团员个人信息录入。
优秀共青团员的政治面貌一般应为共青团员,本科生中保留团籍的党员推荐不超过总数的30%;研究生的比例由基层评选单位自行把握,一般不超过50%。名额初步划分为本科12级3人、13级4人、14级4人、15级3人、研究生5人,“厦门大学十佳团员”从当年度的优秀团员中评选产生。
(四)院级先进集体和个人
院级先进集体评选具体要求参考校级先进集体及个人的要求,条件适当放宽。
名额划分如下:
五四红旗团支部:本科生团支部1个,研究生团支部1个
优秀团支部书记从红旗团支部中产生,各团总支可推荐1名优秀团总支书记,占优秀团支部书记名额。
优秀团员:本科12级3人;13级4人;14级4人;15级3人;研究生5人。
三、评选要求和流程
1.本次评优年度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在评优工作前,要认真整肃团支部纪律,开展团员民主教育评议工作,做好团籍注册等工作。
2.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推荐,每个单位限报1个,校团委组织考核、评审。以上奖项需填写申报表(附件1、2),并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
3.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支部(团总支)书记、优秀共青团员由各单位团委、团总支负责考评。各单位可自行设计评选细则和方式,扩大评选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在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中形成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评选结果需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核。
4.评选必须严格按照条件要求,实事求是,发扬民主,宁缺勿滥,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不能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
5.申报时间: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等奖项填写申报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十佳共青团员还需提交1000字的事迹材料)以团支部为单位提交,由团支部书记汇总后,于3月8日之前打包发送至 mathtw@xmu.edu.cn。纸质版材料交至海韵办公楼B308(院级申报表团支书签字)。
共青团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委员会
2016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