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科技项目间接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厦大数学【2017】6号
根据《厦门大学科技项目间接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厦大科〔2016〕68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推动学院高效合理使用间接费用,在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同时结合我院科研实际情况,我院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我院科技项目间接经费的使用管理规定:
1、间接经费是学校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项目研究提供的房屋占用,日常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
2、科技项目间接经费纳入学校财务统一核算,分级管理,统筹使用。间接经费划分为学校间接经费、学院(研究院)间接经费和项目组间接经费(含绩效)。学校间接经费原则上不能减免,除政府项目主管部门有明确规定外。
3、间接经费足额预算的项目,在经费入账时按到账金额和批复的预算比例计提,学校与学院(研究院)/项目组按3:7分配。
4、划拨到学院的间接经费,绩效部分返还项目组。项目组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报《厦门大学科技项目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申请表》,学院在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财务等相关规定,经学院科研主管领导审核,报送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后支出。原则上,绩效分两次支出,即项目执行期第二年年底以年终绩效形式支出50%,项目验收合格结题后发放另外50%。绩效支出仅限于实际参加课题研究的项目组成员。对结题时没有发表文章或者没有文章挂基金号的项目,学院扣留50%的绩效。
5、划拨到学院的间接经费扣除绩效后的75%由学院统一管理支出,剩余25%由学院建立台账返还给项目组用于办公用品、通信费、网络费等在直接经费中无法支付的费用。
6、有合作单位的项目,根据项目合作任务书签订的内容,学院将扣除合作单位间接费的相应比例。
7、学院间接经费由学院统筹使用,单独建卡,专门用于加强本单位科研管理及项目组开展科研活动所需的房屋、水、电、仪器维修维护费、办公费、课题审计费等,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激励科研人员的绩效支出等,所支付费用由学院“一支笔”审核批复。
8、绩效支出比例一般不超过项目直接费扣除设备购置费的5%。特殊情况,绩效需要超过此比例的,须经学院(研究院)批准后报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审批。绩效支出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项目组内公示,学院(研究院)在科研工作绩效考核的基础上予以审批并公开,交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9、校内跨学院合作申请的项目,获批的间接经费,根据各学院承担的工作,在经费认领前,由项目负责人提出间接经费学院之间的分割方案,经各学院及科研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按分割方案予以分配。
10、学院每年公布各项目间接经费计提情况和学院间接经费收支情况。
11、原制定的《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科技项目间接经费使用管理规定》(厦大数学【2017】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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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