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学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厦大数学【2009】13号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构建和谐学院,促进永利娱场城官网版app改革、发展与稳定,特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的精神,贯彻公开、公正、为民、务实的原则。
(二)院务公开的基本要求
1.院务公开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注重实效。要把院改革、建设和发展的重点与难点问题以及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努力做到政策公开、事前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除按规定必须保密的事项外,院内事务都应通过多种形式向教职工公开,并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和时效性,防止随意性和形式主义。
二、院务公开组织机构
成立以院党委书记为组长,包括党务、行政、工会等负责人参加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三、院务公开的内容和事项
凡涉及学院改革、管理以及关系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的审批、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原则上都应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当前院务公开工作的重点:
(一) 向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学院重大事项:
学院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各项重大改革方针、大宗实验设备采购、年度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各类科研项目申报、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结果等。
2.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规定;年度经费的预算及决算情况;学院创收收入、接受捐赠、岗位津贴分配、交纳党费和开支、工会福利费、学院的奖酬金、课时费及各种补贴的发放办法、标准和使用情况;年终财务检查情况。
3.干部人事工作:
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情况、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离任审计或廉政检查情况;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干部的选拔任用、引进人才计划、各岗位人员的聘用、调入、考核、评奖、评优、晋级、晋职、进修、外派和奖惩等办法、程序和结果。
4.学校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 向学生公开的事项
1.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
学生各种奖惩、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的信息,就业相关信息,推荐免试研究生的结果,转学、转专业情况,综合测评办法和结果,学校下拨的学生各项经费以及向学生收取的各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代办费使用情况。
2.学生党建工作:团组织推优、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参加学校培训、重点培养和发展对象名单、预备党员转正前的公示等。
四、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学院教职工大会。凡属于有关学院建设发展的重大决定,均可视实际工作需要在学院教职工大会上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二)学院各类会议。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各类通气会、座谈会、工作会、学生大会、学生干部会等形式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公开情况。
(三)设立院务公开栏。对全院师生员工应该知情和监督的内容予以公开。
(四)在学院主页上开辟专栏,及时公开有关院务。
(五)其他有效形式。
五、院务公开工作的程序
院务公开一般遵循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程序。即由实施院务公开具体负责人提出公开的内容;送主管领导审核(审核内容包括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再由实施公开的具体负责人通过有关载体予以公开;定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及时整改、及时反馈,并再次公布整改结果;认真做好建档工作,所有应公开的事项,都应建立文字档案,逐一编号归档,明确指派专人负责。
六、院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要把对外公开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相结合,重在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确保院务公开健康有序地进行。
1.院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必须规范运作,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每年年底对其进行专项考核。
2.每年由教职工大会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向全院教职工公布,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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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18日